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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年)

发布时间: 2009-09-27 16:00:00   作者:   来源: 市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特制定本纲要。本纲要所指的文化,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以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广东人精神、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核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使我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文化经济繁荣,科学实力雄厚,拥有先进配套的文化设施、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拔尖的文化人才、一流的文化精品、强大的文化产业、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独具特色的岭南文化、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全国领先、文化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居全国前列的文化大省。

  ——公民素质显著提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在全社会更加牢固树立,民族精神和新时期广东人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公民法制意识、道德规范普遍确立,知识水平、审美能力、健康素质等上新的台阶。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步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各类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人才众多。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上新台阶。文化对外开放优势进一步增强。

  ——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建立起覆盖全省、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并与国际接轨的广东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省GDP中的比例不断提升,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文化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调控适度、运行有序、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实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有机统一。建立起多元化的文化投融资机制。

  ——文化设施建设全国领先。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城乡协调。建成一批全国一流,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网络健全,功能齐备,覆盖面广,服务水平有大的提高。

  ——文化法治环境明显优化。建立起我省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体系,保障公民享有和实现基本文化权利。完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及管理执法体制,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三)发展战略。

  1、体制创新战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界限,最大限度地优化文化资源的配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文化,增强文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抓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推动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充分开发和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广泛吸收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不断增强广东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竞争力,形成具有开放、开拓、开创精神的广东文化。

  2、文化经济战略。积极促进经济与文化的融合,在经济工作中特别是在企业的管理和产品中,更多的注入文化内涵,提高企业素质,塑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产品的文化品位和档次,创造知名品牌,加强营销宣传,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龙头带动战略。以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为龙头,加大对东西两翼地区和山区文化的扶持力度,带动全省文化区域协调发展。以重点文化建设和重大文化项目为龙头,带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以文化支柱产业和大型文化集团为龙头,带动各类文化产业发展。

  4、科技提升战略。推动文化建设与科技进步的有机结合,以科技进步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文化科技和科技文化,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扩大文化的辐射力和覆盖面,增强文化的表现力和吸引力。

  5、精品推进战略。充分发掘广东历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打造具有现代岭南风格和广东气派的文化精品,积极开发和培育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树立广东文化形象,提升广东文化地位,提高我省文化发展水平。

  6、人才兴文战略。树立人才是文化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激励机制。以杰出的文化专门人才促进创作繁荣和成果涌现,以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名人、名家提升广东文化品位和形象。

  二、提高公民整体思想道德水平

  (一)培育和弘扬新时期广东人精神。

  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省人民的力量。把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和倡导“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使全省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科技、教育、社科、文艺、卫生、体育等社会各界的作用,发挥报刊、图书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文化馆(站)等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形式,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

  (二)构建现代公民道德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开放兼容、科学理性、保护环境”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广泛深入开展“立志、立德、立规、立业”主题活动,率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实现全省公民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提升公民的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广泛开展以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改造生活环境,改进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小康文明村镇活动,以及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努力创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抓紧实施珠江三角洲精神文明示范工程。继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企业等活动。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美化绿化,重视环保工作,注重自然与人文相结合,优化人的生活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

  三、全面繁荣文化事业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努力构筑具有广东特色、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大力建设教育强省。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按期完成老区、山区农村学校改造任务。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大力增加普通高中学位,加强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快建设地市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到2010年,大中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200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2010年达到28%以上。重点建设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在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大学园区。建设2-3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若干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办高校,鼓励社会办教育,大力开发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政府办学和社会办学相结合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在全省城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加强继续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全省进一步规范文字使用,推广使用普通话。

  (二)加快发展科技事业。

  坚持“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持续科技创新能力”的方针,选择与我省产业发展关联度大、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领域,采取国家、省、有关市共建的模式,建立若干省级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一支从事中远期关键技术研究的骨干队伍,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形成以大学、省级科研基地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逐步建立以大型企业(集团)、部分技术开发类型科研机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科技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继续加强以企业为主要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依托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加强科技服务工作。建立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完善面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体系,增强综合服务、全程服务能力。增加科普投入,加大科技普及力度,反对、抵制伪科学和封建迷信。加强山区科普工作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在全省建设100个国家和省级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

  (三)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强对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进理论创新,推出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精品,使广东成为全国邓小平理论研究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拓展优长学科,扶持急需学科,发展新兴学科,形成具有广东特点、完善合理的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加强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加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立哲学社会科学首席研究员(教授)制度,努力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设立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并在工作条件上给予保障。

  (四)繁荣文学艺术。

  扶持有代表性、示范性和保护性的文艺门类,办好一批名团,抓好一批文艺精品,造就一批文化名家、文艺大师,形成具有全国影响的文艺流派。积极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工作。积极推动粤剧、潮剧、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剧、采茶戏、雷剧、广东音乐和岭南画派等的继承和创新。组建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办好中国国际笔会广州中心、全国文学创作广东中心、广东文学院,建好省艺术创作中心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头、韶关、梅州、湛江等八个艺术创作基地。进一步打造文艺品牌,争取创办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办好广东省艺术节、中国(广州)金钟奖、羊城音乐花会、广州新年音乐会、国际华文文学节、粤剧新年盛会、羊城国际粤剧节、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深圳大剧院艺术节、汕头国际潮剧节等文艺活动。完善评奖机制,力争在国家各项大奖评选中取得佳绩。推行政府文化采购制度、重大文艺项目招标制,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宏观管理,制定《广东省文化精品和品牌文化项目奖励办法》,设立文学艺术政府奖。促进文学艺术与影视传媒结合,加强对优秀作品、品牌和文艺家的宣传展示,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艺术效益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省文联等人民团体、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的艺术探索、创作、维权和自律工作。

  (五)加强新闻媒体建设。

  大力发展党的新闻宣传事业,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重点扶持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确保导向正确。党报党刊要加强指导性,提高权威性,增强可读性。系列报和专业报刊要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满足群众多层次需要。广播影视要强化新闻节目的龙头和主干地位,推进频道专业化,办好名牌栏目、节目,提高收听、收视率。实现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省、市、县三级贯通、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力争到2008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实现向数字电视过渡,使广东广播电视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珠影品牌及其版权资源等优势,鼓励各种经济投资电影产业,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重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市场主体,整合影视产业资源,发展数字电视,开拓电影新的消费市场,使我省成为全国电影产业重要基地之一。做大做强出版事业,力争获国家级大奖的精品图书数量居全国前列,进一步扩大粤版图书的影响,使我省成为出版大省。加强南方网建设,构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网上新闻管理,依法规范网上新闻信息传播秩序。培养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导演、名制片人、名出版家。设立省级权威新闻出版奖,激励更多的优秀新闻出版工作者获取国家级新闻出版奖项。发挥省记协、省版协等的作用。

  (六)发展各类群众文化。

  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形成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社会化、文化设施现代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基层文化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发展,加强乡镇、城市街道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保证重要群众文化活动经费投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文化骨干队伍。深入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下乡活动,实现先进文化“进村入户”,特别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在巩固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开展富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继续办好省群众戏剧花会、音乐舞蹈花会、少儿艺术花会和老年文化艺术节,积极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全省市、县(市、区)建立健全青少年宫。推进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解决农民看电影难问题。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增加全省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到2010年,省立中山图书馆藏书要达到1000万册以上,各地级市图书馆藏书达到100万册,全省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0.6册以上。

  (七)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把我省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努力提高我省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建成设施基本齐全、功能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全省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使全省农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建立健全妇幼保健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水平。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医院的发展,促进医疗服务的多样化。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引导和帮助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降低医药费用。突出岭南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到2010年完善建设5所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和50个重点专科专病中心(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40个)。加强医学科学研究,支持医药产业发展。

  (八)发展体育事业。

  积极实施群众体育精品战略、竞技体育金牌战略、体育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兴体战略、区域体育协调发展战略,继续保持广东体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建立和完善体育组织,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发展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计划,使我省国民体质达标率居全国前列。到2010年,全省体育活动设施有较大发展,各地级以上市建有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80%的县(市、区)建有公共田径场、全民健身广场、游泳池和体育馆;60%的社区建有健身点,达到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乡镇建有标准篮球场。加强各级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和培训基地建设,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大力实施奥运争光计划,保持我省竞技体育名列全国前茅,努力提升我省体育的国际竞争力。

  (九)加强文化保护工作。

  积极发掘、抢救、保护文物资源。制定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大保护体系建设,使之对全省文物资源的涵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省、市、县三级博物馆网络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博物馆、专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建立健全以国办博物馆为主体、各种各类博物馆相配套的博物馆网络,使我省博物馆在品类、数量、设施、藏品、管理、研究水平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扶持和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保护濒危和稀有民间文化艺术品种。加强对广府文化、潮州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的保护和研究。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民间艺术、民俗文化、历史文物古迹以及饮食文化等资源,形成一地一品、一地一特色的岭南民间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农业等经济活动结合。继续开展创建“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工作。到2010年,全省建成200个以上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80个以上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定期举办粤剧、潮剧、客家山歌、舞龙舞狮等民间艺术种类的汇演,积极推动粤剧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大力扶持档案和方志事业发展,加强地方党史研究工作。不断增加对档案馆设备更新、档案抢救修复、编纂出版、展览宣传等工作的投入。2008年完成第二届省、市、县新方志编修工作,系统整理、出版我省各历史时期的志书。启动和完善省情信息库服务功能,开展省情研究、交流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充分利用广东丰富的人文资源、文化品牌以及地处东南沿海,毗邻港澳,在海外拥有3000多万粤籍侨胞的人缘地缘优势,建立完善粤港澳三地文化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多边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谊等工作。按照“多出进好”的原则,巩固、发展港澳台和东南亚文艺演出市场,积极开发欧美等文艺演出市场,积极引进境外优秀文化品牌和优秀文化项目。扩大与境外媒体的合作,利用其市场和网络优势,进一步拓宽广东广播影视节目和频道(频率)在海外落地渠道,增加落点,扩大影响。加强出版对外贸易和版权贸易,鼓励支持省内出版单位与港澳台乃至国外出版企业开展多方位、有深度的合作,联合办出版、发行,定期在海外举办出版物展销,推动广东出版物走向世界。推进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活动。建立行之有效的文化安全机制,抵御境外不良文化渗透。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一)建立文化产业新格局。

  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引导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组建发展文化产业集团。重点发展报业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出版集团、期刊集团、演艺集团,推进文化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壮大规模实力。以省级集团为核心,加快发展全省性集团。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以核心版权产业为龙头,以科技业、出版业、传媒业、会展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为支柱的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影视业、演艺娱乐业、体育业、卫生保健业、美术业、艺术培训业等。形成以广州、深圳中心城市为龙头、各地级市为主干、带动辐射全省城乡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广州、深圳要着重发展核心版权业、科技教育业、文化信息业等产业,努力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增强辐射力。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大力发展各类文化制造业和文化商贸业,形成一批经济文化结合紧密的产业园区,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重要基地。东西两翼和山区要着重开发利用自然人文景观、文化遗址以及民间民俗文化等地方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积极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文化结合型企业。

  (二)培育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1、科技业。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原创性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推进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促进知识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及海洋科技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群体。加快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催生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好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大力推广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加速高新技术向三次产业的扩散和转移,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在石油化工、电器机械以及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等行业实施和推广若干项关键技术,支持企业通过创新掌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2、出版业。

  整合全省国有出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使广东成为全国重要的出版基地。做大做强省出版集团,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推进出版、发行集团联合,建设多媒体经营、编印发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的大型集团。加大发行网络建设力度,发展若干家较大规模的出版物销售连锁企业,促进大型书城、特色书店、便民店等业态的合理布局,实现城市住宅小区、农村乡镇和较大的自然村均有出版发行网点。通过举办出版博览会、广东(国际)书香节等活动,在全社会倡导读书风气。推动印刷业向多色、高速、数码化和个性化印刷发展,建设印刷工业园区。继续引进实力强、技术新、品牌好的跨国公司落户广东,大力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来进料加工业务,使珠江三角洲地区成为国际性印刷中心。大力发展音像和电子出版业,力争把我省建成全国音像制品物流中心。积极倡导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若干家较大规模的音像制品销售连锁企业,实现跨区域经营。推动音像制作、出版与发行单位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壮大产业规模,打造拥有品牌和市场规模效益的集团化企业。逐步扩大音像市场的对外开放。

  3、传媒业。

  改造、提升传统传媒业,建设若干以广东为基地、辐射国内外的大型传媒集团。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要加强产业经营,并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等形式,向多媒体、跨地区发展。按照“统一品牌、资产联合、多级核算、分级管理、统分结合”的思路,加快组建全省性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整合全省广播影视节目资源,优化节目设置,提高节目质量和生产能力。以省级电视台、电台为中心,在珠江三角洲等地建立节目制作基地,将广东建成全国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制作中心之一。增加广播电视上星频道,探索与境外合作上星,开拓国际广播影视业市场。加快组建集影视制作、发行、放映于一体的珠江电影集团。全面推行城市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制,组建跨省电影院线。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加快城市电影院建设和改造,使影院朝着多样化、综合化、现代化方向发展。鼓励家庭期刊集团做大做强。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参股等形式,实现跨行业、跨媒体经营,建设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

  4、会展业。

  依托产业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各类综合及专业会展业。充分发挥现有会展场馆的功能,加快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功能的现代化会展场馆。继续办好广交会、高交会、广州留学生科技交流会、电博会、珠海航展、广东国际体育博览会、东莞家具展、佛山陶瓷展、顺德花博会、顺德家电博览会、阳江(国际)刀剪博览会,开办中国国际音像交易会、广东(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力争建成一批全国及世界性会展品牌,确立华南地区会展业中心的地位。加强与国际会展业权威机构的合作,促使我省会展业尽快走向国际化。加快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我省会展业的专业水平。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和指导,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会展业发展。

  5、信息服务业。

  拓展网上资讯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开发一批基础性数据库,建设一批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站,重点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书店、网上剧场、网上电影院、网上演出售票系统等,提供文化信息资源的链接服务。组建多种类型咨询服务和机构,发展软科学研究机构、技术评估机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等,加强信息开发,提供市场分析、形象设计、决策参考等服务。鼓励信息服务机构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争取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文化信息企业。

  6、旅游业。

  推动旅游与文化更紧密结合,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大力开发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侨乡文化等有代表性的地方文化特色及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抓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开发。重点扶持若干个龙头文化旅游项目和山区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利用。在增强原有著名文化旅游景区辐射功能的同时,支持开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古遗址。支持开平碉楼、广州南越国遗迹、佛山石湾古陶窑、大埔县客家围楼、韶关丹霞山、南华寺等申报世界遗产。抓好河源石峡恐龙遗址公园、曲江马坝人遗址公园、南越国宫署遗址公园、虎门鸦片战争古战场遗址公园、南宋崖门海战古战场遗址建设。大力开发商贸文化游、文化设施游、近现代革命遗址游、民俗文化游等,广泛开辟旅游线路,办好各种文化旅游节庆。开发旅游工艺品业,发展旅游饮食文化,加强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旅游队伍的整体素质。

  7、演艺娱乐业。

  充分利用我省演出团体数量多、类别齐全、机制灵活、资源充足的优势,促进我省演艺业朝健康、规范、多元、高档次方向发展。加强演出团体之间的协作,发挥名人、名团、名剧、名剧场的品牌效应。积极推进广东重点艺术院团、剧场、中介机构等的强强联合,筹建集约化经营实体——广东星海演艺集团。鼓励实行签约制、演出经纪人制、演出季制、制作人制等组织形式。加快粤港澳大三角演出网络建设。创建中国(广东)国际音乐夏令营。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实行布局调整,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提高娱乐业的整体层次。倡导特色经营,发展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健康文明的娱乐场所。挖掘传统娱乐形式的市场潜力,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兴建新型健康的娱乐场所,引进和开发新的娱乐形式和项目,不断丰富娱乐品种。加强对娱乐歌舞场所演出的引导和管理,提高演出和经营质量,打造娱乐业的品牌。

  8、体育业。

  积极扩大和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构造珠三角体育经济文化圈。重点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市场,形成以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彩票、体育用品、体育培训和对外交流为主要内容,结构合理、项目齐全、管理规范的体育市场体系。加大体育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推进体育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全省体育场馆的连锁经营。积极扶持龙头体育企业,组建大型、多元化体育企业,发展中小体育企业,增创名牌,提高质量和效益。

  9、卫生保健业。

  形成和完善医疗服务市场和医疗服务要素市场,适当放宽医疗服务的市场准入控制,积极促进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在严格审核医疗机构执业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民办医疗机构。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结合,加快部分卫生资源向社会转移。鼓励部分国有中、小型医疗机构转制为民办社会卫生服务机构,或实行国有民营。在部分地区和领域,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收购、重组现有医疗机构。对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引导医疗保健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制造业。扶持和发展一批名牌中西药、名牌医疗器械、名牌保健品,形成一批名牌医药卫生企业。

  10、美术业。

  依托我省美术产业的丰厚资源和广阔的海内外市场,充分发挥专业美术机构的指导作用,提倡主题性创作与传统艺术创作的有机融合,大力发展美术业特别是中国传统艺术、民间艺术和工艺美术,加快形成富有广东特色和优势的美术产品系列。继承和发展岭南传统美术,扶持石湾和枫溪艺术陶瓷、肇庆端砚、云浮石材工艺、高州角雕、信宜玉雕、阳江漆器、阳江风筝、广州“三雕一彩一绣”、潮绣和潮州木雕、佛山剪纸和木板年画、龙门农民画等传统民间工艺美术。发展环境艺术和室内装修、广告装潢、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新兴美术业。大力培育和繁荣美术品市场,扩大美术品的经营规模和销售渠道。

  11、教育业。

  开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教育产业新局面。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的发展。支持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公办学校,积极利用非财政资金,举办公办民助教育。充分开发和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扩大留学生规模。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优质教育,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包括私人面向社会和市场需要举办各种职业技术、成人培训和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引导文化事业单位和学校的艺术教育资源参与社会艺术教育培训。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或独立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教师、科研人员、学生以多种形式从事技术开发或创办企业。开放后勤服务市场,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高校后勤集团向社会服务辐射,向集约化、连锁化经营发展。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

  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职能,提高政务水平和透明度,着眼于管规划布局、管政策法规、管市场规范。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探索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通过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和监管,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快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

  分类指导,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增强主体活力。新闻传媒集团实行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由各级政府或国资管理机构授权经营,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代表广东水平的高雅艺术院团、保护性民族艺术院团、文化文物保护部门、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文学艺术创作机构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捐助。文化活动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公益文化单位,要按市场机制,搞活经营,自我发展,政府以项目资助和政府采购方式为主保证必要投入。经营性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在文化企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建立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允许有特殊才能、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突出贡献的人通过管理入股、技术入股、专利入股、品牌入股等方式参与分配。大型文化企业可探索实行年薪制。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发展文化。

  打破地域、部门垄断和所有制等界限,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辟多种融资渠道,积极吸收国外、省外以及文化领域外优秀人才、经济要素和企业投身于广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逐步形成以政府资金、企业投入、银行贷款、民间资金、证券融资、境外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种所有制成份、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资金直接进入文化领域。鼓励和规范公益文化社会捐赠,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募集公益文化发展资金。

  (四)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产品、服务、人才、技术等各类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经验和国外流通企业的做法,推动文化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建立现代流通体制,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发展文化中介。全面推进文化经纪人资质证书制度,建立文化经纪人资质标准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在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社会各种扰乱文化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

  六、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政府投入为主,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群众文化设施网络,提高文化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合理调整公共文化设施的区域布局。广州、深圳要适度超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体育设施。珠江三角洲各市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文化体育设施。继续推进“南粤锦绣工程”。经济强县(市)和文化先进县(市)要建设当地重点文化体育工程。重点扶持粤东、粤西和山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至20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全省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档案馆、体育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体育馆,乡镇有文化站(广播电视站)、体育活动场所,城市社区建有综合性文化设施的目标。经济发达市、县的文化设施要争取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二)抓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化、高品位的重点文化设施。要注重选址的科学性、功能设置的超前性、建筑设计的艺术创造性,使之成为具有鲜明现代岭南风格和气派、恒久文化魅力的标志性建筑。省支持广州建设“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省重点建设三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广东科学中心、省博物馆(新馆)、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分期分批建设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含省粤剧艺术中心和粤剧学校)、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新址)、广东社会科学中心、省广播电视微波电路数字化改造、广东演艺中心(含省群众艺术馆)、省档案方志馆(新馆)、友谊剧院(改造工程)、广东画院(新址)、华南文艺职业学院等九项重要文化工程。通过社会多方筹资和市场运作,兴办一批文化设施,包括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广东影视城、广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基地、广东出版城、广东文化传媒产品交易配送中心、广东美术城、风情岭南旅游中心等。

  (三)大力推进文化信息化建设。

  实施“128”计划,推进全省文化资源数字化,大力建设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文化信息网络服务体系,推动我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以中山图书馆为龙头,建设广东省数字图书馆,使之成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的中心和枢纽。建立20个以上市级(广州、深圳及各市级公共图书馆)中心网络,80个以上县、镇基层网点,使全省共享数字化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整合和开发现有教育、科技、社会科学、图书、文艺作品、文物博物、音像、档案、方志等文化信息资源,建设一批文化信息数据库。实施“文化上网工程”,建立一个统一的综合性广东文化网站。

  加快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和适用技术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音像、发行、印刷、艺术品、培训等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开发数字视听设备、高科技娱乐视听产品、影视动漫画、游戏软件等数字化文化新产品。发展数字电视、数字电影、宽带接入、视频点播、在线游戏等新型文化产业群。借助现代网络通讯手段和技术,改造传统文化流通渠道和营销体系,形成一体化的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

  七、建设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建立与文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培养选拔制度和奖励制度,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文化专业人才、文化管理人才和文化经营人才,造就一批引领时代潮流的文化名家、大师,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文化人才队伍。制订《广东省文化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加强文化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设立文化培训学习专项资金,用于选派一批优秀的文化专业人才、理论研究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的一流大学或文化单位、企业学习。加大对东西两翼和山区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中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学习培养基地,加强社会科学院所建设,发展其它文化艺术院校。制订《广东省引进文化人才的若干规定》,打破各种限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高薪聘用、兼职等多种方式,面向国内外,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文化名人、专家制度,改革和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制订《广东省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办法》,对高层次文化人才实行特殊政策,重奖突出贡献者。

  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文化大省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大省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文化意识,提高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省成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大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省委、省政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各市、县(市、区)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参照本《纲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实施。要加强对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省定期对各部门、各地区文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二)确保建设文化大省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落实到位。

  多渠道增加对文化大省建设的资金投入。继续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发挥公共财政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从2004年起,省财政预算内要增加文化经费投入,各级财政也要作出相应安排,用于文化公益事业发展、文化人才培养、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补助、重点文化产业贷款贴息等。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应逐年有所增加。鼓励社会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和其他形式的投入,设立各项文化扶持基金。

  继续按国家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落实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使用比例。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鼓励多种经济成份投资经营文化产业及其基础设施。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防止重复建设,防止贪大求全。

  抓紧制定与文化体制改革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过程中,税收、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经济补偿等,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大省的若干配套经济政策》执行。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改制的文化事业单位解决好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医疗、福利等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推进文化立法进程,完善我省地方性文化法规体系。依法对文化事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适时制定我省文物保护、文化资源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文化执法监督,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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