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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岭南文化名城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09-09-27 16:02:00   作者:   来源: 市文联

佛府〔20091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我市“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的发展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岭南文化名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全力打造岭南文化名城品牌

(一)工作目标

在未来35年内,统筹建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扶持文化人才成长,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使我市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人文环境富有魅力、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的文化名城。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全民参与。以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为目标,积极改善民生文化福利。既保障人民群众普遍获得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权利,也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文化活动和文化创造的机会与平台。

2、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按照规划有序推进岭南文化名城建设,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

3、公共服务与产业发展并举。一手抓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一手抓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的文化需求。

4、文化形态多元发展。顺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日渐多样化、分层次的趋势,在大力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注意扶持各种现代艺术形态的发展,增添佛山文化的时代气息和创新能力,形成丰富多元的大城市文化形态。

5、准确定位,品牌立市。结合佛山实际,明确城市文化发展目标定位,挖掘、培育并提升传统和现实文化资源中的特色要素,综合开发利用,打造真正代表佛山的文化品牌。

二、统筹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市民文化生活质量

(一)重点推进服务基层的文化民生工程建设

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和乡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园园通”工程,丰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

2、联合图书馆工程和农家(社区)书屋工程。联合图书馆建设要在中心组团公共图书馆初步整合的基础上,2009完成高明区图书馆、三水区图书馆的业务管理系统迁移,实现五区公共图书馆全面互通互联。加快农家(社区)书屋工程进度,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要及时到位,至2010年全市共建成约400家农家(社区)书屋,初步解决基层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打好基础。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0年前,五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全部达到文化部建设标准,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到 100 %;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联合图书馆、农家(社区)书屋建设等资源,不断提升基层服务点的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地方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建设;2010年,基本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4、基层电影公益放映工程。各区要坚决完成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基层公益电影放映任务,每月至少为每个行政村、乡镇居委会(社区)组织1场以上的公益电影放映,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扩大观众受益面。

(二)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和青年文化人才成长

市、区财政分别根据财力情况,安排文艺精品创作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和扶持创作体现地方特色、增强城市影响力的艺术精品,以提升我市的文化形象。重视对青年文化人才的培养和扶持,为青年文化人才提供成长舞台,形成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生力军群体,催生有广泛影响的代表性文化名人。

(三)培育高雅艺术展演市场

由市、区文广新局牵头组织,继续实施“魅力佛山”文化艺术工程。以政府项目补贴或定向资助的方式,引进能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舞台艺术精品和艺术展览来我市展演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组织和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展演活动。2009年引进约15场展演活动,之后每年根据市场需求适量递增,力争至2013年形成经常性的、涵盖各艺术门类的展演市场,降低市民的文化消费成本,逐步满足市民对高雅艺术的消费需求,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艺术素养

(四)扶持群众文艺社团发展

积极培育和扶持合唱团、舞蹈团、戏曲曲艺团、民乐团、交响乐团等群众文化艺术社团,进一步活跃城市文化氛围,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经市文广新局认定,市政府每年对若干个能代表我市群众文艺活动水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群众文艺社团,在创作、演出、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资助,各区政府也要对本区有代表性的群众文艺社团给予相应的扶持。对在国家常设和重要的国际艺术评奖中获奖的文艺社团给予奖励。

(五)改善外来工群体精神文化生活

编制由公共财政为外来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量化指标体系,规范和引导各镇(街)、工业园区的外来工文化建设工作。积极支持镇(街)、工业园区开展服务外来工的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组织,改善外来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快城乡“文化圈”建设

市、区、镇(街)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的指导,发挥群众文化艺术社团的示范引领作用,扶持和提升居民自发组织的文娱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对公园、广场等文体活动场地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岭南(佛山)文化特色鲜明的主题公园(如石湾陶文化主题公园等),改善城乡群众文化休闲生活环境。在人口密集区域,鼓励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剧场、电影院、博物馆、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有条件分时段向社会开放,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空间。

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岭南名城文脉

(一)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开发

1推动城市文脉的延续和发展。积极挖掘、抢救文化遗产资源,有效保护并传承具有历史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妥善做好城市“三旧”改造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开发工作;旧城镇改造要保持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延续历史名镇人文风貌;以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为抓手,利用旧城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挥其文物博览、文化旅游、商贸、休闲的功能,提升旧城的价值,展现岭南文化名城新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形成文化遗产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局面。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日常保护传承工作。对佛山剪纸、醒狮、龙舟说唱等列入国家级名录的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财政每年适当安排专项保护经费,所属各区每年投入不低于市投入标准的配套保护经费;对列入省、市、区级名录的每个项目,由所属各区参照市财政的做法,明确保护责任,每年投入专项保护经费。对经市文广新局评定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享受政府特殊文化人才津贴,保障其日常的传承工作。

3、开发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促进体育文化产业发展。依托佛山丰富的龙狮、武术、龙舟等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策划举办常设性品牌活动,并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手段,把体育文化元素与旅游、表演、影视、出版、会展等文化产业项目结合起来,形成佛山体育文化产业链,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

(二)推动民间工艺品研发与创新

整合现有文化艺术创作研究资源,组建佛山市艺术创作院,加挂佛山市工艺美术研究院的牌子,对佛山陶艺、剪纸、木版年画、灯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整理和研究,使其成为文化旅游、文化交流、文艺创作的重要资源;发掘传统民间工艺的产业价值,研发一批既有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消费需求的民俗文化及民间工艺品,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

(三)加大对重点文艺团体和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

1、提升市直专业表演团体的艺术生产力。一是尽快解决佛山青年粤剧团、话剧团生产场地的重建问题,将其新生产场地打造成我市的一个旅游文化景观,定点定时向游客开放,充分发挥戏剧艺术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岭南文化名城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佛山青年粤剧团加挂佛山粤剧院牌子,以利其开拓商业演出市场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以确保其正常的艺术生产和演出所需。

2、提升石湾美术陶瓷厂陈列展示和接待水平。给予石湾美术陶瓷厂专项资金扶持,用于调整充实陈列展示及参观内容、加强佛山陶瓷文化及陶瓷艺术研究,将该厂打造为展示岭南文化名城风采的重要窗口之一,同时发挥其行业带头作用,促进美术陶瓷产业的整体发展。

3、加快推进佛山民间艺术研究社的搬迁重建工作。佛山民间艺术研究社是第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我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主要传承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文化产业的示范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带头作用。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支持该社在佛山老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重建永久性生产和产品展示场地。

4、深化佛山传媒集团改革。根据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大做强一批大型文化集团的要求,深化佛山传媒集团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思想交流平台、生活资讯网系”的发展道路,通过“媒体担纲、企业支撑、公众参与”等运作模式,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在政策上加大对佛山传媒集团的扶持力度。通过进一步理顺全市有线电视网络的体制,加快佛山珠江传媒集团股份公司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步伐,巩固和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倾力打造“广佛都市网”,推动佛山传媒集团在演艺、体育、旅游、影视、会展等领域的产业发展。

(四)设立“佛山市工艺美术创新市长奖”

扩大“佛山市传统陶艺创新大赛市长奖”奖励范围,改设为“佛山市工艺美术创新市长奖”,奖励在佛山工艺美术的继承和创新、市场化和产业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机构、个人和项目,切实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佛山市工艺美术创新市长奖”首届奖励总额不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加。

(五)开展当代艺术品、民间工艺品征集典藏活动

市政府委托市文广新局组织市内有关国办文化艺术事业单位,长期开展佛山当代艺术精品、民间工艺精品征集典藏活动,积极收藏我市艺术家和工艺美术家在各类重要的艺术或工艺美术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优秀作品,使之成为城市永久的财富,同时也为未来新的市博物馆、艺术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开馆布展打好藏品基础。

(六)积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节庆品牌

在我市近年来成功举办各种文化节庆的基础上,发掘利用佛山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若干个具有长久生命力和国际影响的文化节庆品牌,如中国佛山陶瓷艺术创意设计展、佛山秋色欢乐节、粤菜文化大观园等。依托“佛山秋色”、“行通济”、祖庙庙会(北帝诞)等具有本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创新活动内容与方式,使之成为岭南文化和佛山本土民俗文化的代表性节庆活动,为全社会营造欢乐祥和的文化氛围,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七)加快对外文化交流步伐

抓住建设珠三角国际大都市圈的契机,全面加强与广州等邻近城市的文化交流和产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通过媒体的组织和宣传,结合广佛都市圈、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传播佛山城市文化形象,推动佛山新一轮的改革与发展。组织陶艺、剪纸、灯色、龙狮等特色民间艺术的名家、名作经常走出国门进行对外文化交流,并积极参加国家、省的各类展览展示活动,使其得到全面推广和宣传,提高佛山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今后几年重点筹备组织“佛山工艺美术走出去”等系列活动,邀集佛山老中青三代工艺美术家代表,甄选一批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美术的代表作品,赴港澳台及海外各地巡回展览。

四、建立和完善岭南文化名城建设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树立文化民生观念,将岭南文化名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研究和推进。成立佛山市岭南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和组织,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快岭南文化名城建设的步伐。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市、区分担岭南文化名城建设经费的保障及增长机制,按现行财政体制及属地管理原则,市级财政重点确保全市性文化工程和项目的资金投入,区级财政保障区属文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市、区财政根据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本级财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办法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和群众文化艺术社团,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项目。

积极探索文化活动和文化产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民间力量兴办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及举办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三)健全文化队伍建设

加强基础文化队伍建设。市、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加快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人员准入标准,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镇(街)文化站按照省特级的评估标准配备人员编制,并确保专岗专人;扩大文化志愿者队伍规模,吸引一批素质较高的志愿者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加强高端文化队伍建设。用足现有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优惠政策,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应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针对民间文艺人才的特殊性,制定《佛山市民间文艺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对优秀民间文艺人才进行职称评定,为其创作提供一定的政府津贴和优惠政策;对具有特殊造诣和突出贡献的文化艺术优秀人才,实行特殊的培养、奖励和引进措施,造就并留住本土艺术领军人才,吸纳外来优秀艺术人才,形成文化人才聚集和辐射效应。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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